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皖财教〔2024〕1252号)等文件规定,合肥高科经济技工学校学生可享受以下资助:

一、国家免学费

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人数的10%确定。每生每学期1400

二、合肥市免学费

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城市户籍学生,每生每学期14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其余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同年级在校生的15%确定。

助学金分为1750元、1100元、600元三档,每学期评选一次。

四、国家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23〕11号)和《合肥高科经济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文件要求进行评选,每生6000元

五、校内资助

学校每学期提供相应资金用于校内奖学金、助学金、贫困补助、勤工俭学等学生资助。

六、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学生资助办公室:0551-65203311

资助政策如有变动,以政府公布文件为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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